3月31日,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,正式废止《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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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商务厅2021年12月提交至甘肃省人大法工委的文件曾提出,2016年底,商务部废止《酒类流通管理办法》,并鼓励其他地区加快制订地方性法规,为全国酒类立法探索和积累经验。2018年机构改革后,商务部门酒类商品流通市场监管职能也已移交市场监管部门。2021年以来,甘肃省商务厅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,在修订《条例》中,围绕促进酒类商品流通服务为主要内容进行了探索,但缺乏上位法支撑,没有强制行政措施,修订的必要性不够充分,故申请废止《条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