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,杨某某为诈骗钱财,谎称自己有关系,可以通过非正常程序招人进入茅台酒厂工作,又以需要缴纳定金、社保费、安置费等为由,骗取21名受害人共计150余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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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入贵州茅台工作,21人落入骗局,被骗150万元。近日,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检察院官网披露了一起诈骗案,揭露了上述骗局。
据贵州仁怀市人民检察院披露,贵州茅台前员工杨某某谎称自己“有关系”,可以通过非正常程序招人进入茅台酒厂工作,骗取21名受害人共计150余万元,最终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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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杨某某出生于1987年,是仁怀市当地人,曾是贵州茅台的职工。2010年,杨某某曾因诈骗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不过,在首次因诈骗被判刑后,杨某某仍不思悔改。
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,杨某某为诈骗钱财,谎称自己有关系,可以通过非正常程序招人进入茅台酒厂工作。之后,他又通过与受害人签订虚假劳务合同、办理假工作证、假装为受害人申报个人信息、安排虚假的体检和上班、发放虚假的工资和生活费等方式,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。同时,又以需要缴纳定金、社保费、安置费等为由,骗取21名受害人共计150余万元